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
  本報訊(記者 陳松)12月15日,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暨勞動密集型企業專項治理部署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我省將通過為期一年的專項治理,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集中區域的火災防控能力。
  會議明確,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各縣(市、區)政府是第一責任主體,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是直接責任主體,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用足用好責令停產停業、臨時查封等執法手段,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管理混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章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缺失、疏散通道不暢、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不到位等火災隱患,集中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嚴肅查處事故。凡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發現存在工作不到位、不作為、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經信、商務、國土、住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
  省政府安委會將把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各地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企業和區域,將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實行掛牌督辦,下級政府解決不了的,要報請上一級政府掛牌督辦。
  (原標題: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火災要“一案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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